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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县级环境监测站面临的新情况

来源: 时间:2015-09-30 15:15:05 浏览次数:

当前,大多数县级环境监测站工作尚处于滞后状态,未体现出环境监测主力军地位,其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和支撑性地位尚不牢固。因此,如何推进县级环境监测站科学发展,完成县级监测站工作任务,发挥其基础性和支撑性功能及作用,是县级监测站一线人员面临的新考验。

当前,大多数县级环境监测站工作尚处于滞后状态,未体现出环境监测主力军地位,其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性和支撑性地位尚不牢固。因此,如何推进县级环境监测站科学发展,完成县级监测站工作任务,发挥其基础性和支撑性功能及作用,是县级监测站一线人员面临的新考验。

县级环境监测站面临新情况

环境监测工作内容增大。经济社会新常态下,经济转型发展迅猛,增长速度稳中求质。生态保护任务大,环境保护工作重。监测技术发展快,工作内容有增长。过去,县级环境监测站工作只开展水气声常规监测内容,不能完全满足环境保护需要和广大群众企盼要求。现在环境监测工作,不仅要对水气声进行精准监测,而且要对土壤、生物、振动等进行深度监测,微监测等。县级环境监测站工作亟待加强,工作需要扩容增效。

环境监测法规要求更严。新《环保法》对环境监测内容、过程、结果和评价等方面都有着明确规定,既要求监测单位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还明确了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连带责任和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质量监督和环境保护部门要依照相关法规,要求向社会出具公正性数据的监测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技术资质。监测单位的主要技术人员须有合法人员身份和相关技术资格。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环保法规规定,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都可依法合规监督单位及其人员的监测行为。这些都表明我国已全面进入法治社会,为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信、有效,对监测行为的法规要求会更严厉。

监测服务模式重大改革。环境保护部不久前出台《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旨在整合社会环境监测资源,激发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活力,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一些公益性环境监测,如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等,也将逐步放开市场。从已有的实践探索来看,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能够形成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更多的人来做环境监测,让更专业的人做环境监测,可以将政府从繁重的环境监测任务中解脱出来。同时,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也可以使环境监测机构逐渐摆脱行政干预,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增强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为政府提供更优质的环境监测服务。

县级监测站工作能力增强。随着县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各地县级环境监测站硬件建设普遍得到加强。地处中、西部的有些县级监测站也配置了双光源原子吸收光度分析仪、气(或液)相色谱分析仪等高精尖监测仪器。改变了过去县级监测站的建设发展不平衡,逐步弥补了各站之间工作能力差距。大部分县级监测站监测经费普遍增高,保证了日常工作正常运转。许多县级监测站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基本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大多数县级监测站人力资源能够承担本职工作任务。

县级环境监测站发展建议

依据法规同频共振,加快工作转型发展。一是依据新《环保法》及其他相关法规,规范监测行为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形象。对弄虚作假、伪造(或指使伪造)监测数据坚决说不,县级监测站技术人员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按照新《环保法》相关条款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守住环保法规底线,严格环境监测行为,顺利推进发展转型。二是按照《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精神要求,放开一部分监测市场,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做好执法监测、环境监督监测等。同时,县级监测站还要在转型发展中争取国家和地方给予政策和制度支持,保证加快发展转型。三是根据《计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有关部门计量认证,获取相关技术资质,出具环境监测数据。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审核各类监测数据,保证环境监测质量。县级监测站要加强对技术人员进行法规教育,提升他们的守法工作意识,自律个人的环境监测行为,全面依法进行各项工作,保障县级监测站加快发展转型。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提升技术工作水平。县级财政应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拨付给县级监测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维持其工作正常运转。适当增加高水平环境监测人员,特别是高水平信息技术工程人员,提升县级监测站队伍质量,调整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同时,对现有监测技术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用好不同年龄段技术人员,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上级环保行政部门应根据地域环境特征和污染重点,按照监测项目支出下拨专项经费、配备仪器设备,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保证辖区执法监测和监督监测开展,进行环境风险事故应急监测演练和应急监测。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向企业收取一定费用,开展建设项目验收监测,逐步退出以环评监测等经营性服务监测领域。促进县级监测站工作发展方向转型,有利于县级监测站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提高监测工作水平和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也能够让有实力的社会监测机构发挥特长,开展宽领域、多层次的环境监测,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优质服务。(转自仪器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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