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8 月 12 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环境空气和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气相色谱仪技术要求》(HJ 1483‑2026),该标准将于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氢火焰离子检测器的便携式气相色谱仪(gas chromatography-flame ionization detector,GC-FID)及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仪(gas chromatography-mass spectrometer,GC-MS)的组成结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便携式 GC-FID、便携式GC-MS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针对应用于不同场合的仪器,规定了相应仪器的检测范围。本标准中,用于环境空气及环境空气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的仪器称为Ⅰ型仪器,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监测的仪器称为Ⅱ型仪器。


